来源:齐鲁网
2019-12-02 20:38: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日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2月2日,冠县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队药械中队负责人郭磊违规操办母亲三周年忌日问题。2019年8月,郭磊违规操办母亲三周年忌日时,收取14名同事礼金27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郭磊党内警告处分。
桑阿镇申小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委员申相坡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申相坡任职期间,在七名村两委干部正常领取村干部待遇报酬的情况下,2013年至2015年违规向其发放补贴4400元。桑阿镇党委给予申相坡党内警告处分。
甘官屯乡刘贯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万元违规报销个人修车费用问题。刘万元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2014年至2015年4次报销个人应承担的修车费用1075元,下入村账中。甘官屯乡党委给予刘万元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1起违规操办母亲忌日,1起违规发放补贴,1起违规报销个人修车费用、私车公养。这些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缺乏敬畏、我行我素,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了不良影响,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
纠治“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严守纪律、改进作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全面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四风”隐形变异要时刻防范,早发现、早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威慑,为营造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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