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日报
2021-09-15 09:26:09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质效
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清理
9月14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审议《关于开展“十百千”示范创建行动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听取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市委书记、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爱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李春田、秦存华、姜传政、刘国强和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质效。要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立足调整后的新村实际,从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基本条件抓起,全面落实公共服务场所和经费保障;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对村党组织书记,确保市级以上示范培训覆盖面不低于50%,县级实现对村“两委”成员培训全覆盖。要抓好“十百千”示范创建,集中资源力量,从全覆盖培训、规范化提升、统筹性支持三个方面“赋能”,围绕党建、产业、生态、文化、治理五项内容“摘星”,立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满”,带动乡村融合发展、连片振兴、有效治理。要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牢固树立“把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理念,真正通过服务来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清理。要夯实清理基础,坚持积极稳妥推进,严格依法依规,稳妥化解各种矛盾问题,落实好公开公示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做好利用文章,对清理收回后的集体“三资”,持续狠抓盘活利用,以支部领办合作社为抓手,积极探索新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以清理促增收。要形成监管常态,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会议要求,要持续强化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对基层党建、“三资”清理等重点工作盯住靠上、亲自推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意识,与县市区共同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统筹各类服务力量,不断拓展基层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要强化督导考核,加强过程管理,用好考核结果,切实形成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 (记者 曹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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