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晚报
2018-01-25 17:09:01
开车滥用远光灯遭人恨的指数,在驾车陋习中绝对可以名列三甲。24日,聊城市交警支队向媒体透露了一个消息:目前,他们正在聊城百货大楼路口安装远光灯监控系统,以后驾驶人再滥用远光灯就会被抓拍挨罚。
“这套系统正在安装中,近期就有可能启用!”聊城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极易造成迎面而来的司机“瞬间致盲”,酿成交通安全事故。而针对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面临发现难、取证难等实际问题。对此,我市交警部门在科技上下功夫,积极引进科技设备,让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据透露,这套监管系统对于抓拍远光灯违法行为还是比较管用的。
2017年,聊城市首部地方立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颁布,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使用远光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违者处一百元罚款:
(一)在有路灯照明的城市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二)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三)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一百五十米内不得使用远光灯;
(四)超车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五)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得使用远光灯。(记者 岳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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