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2日讯 7月21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聊城市黄河防汛职责》并回答记者提问。
聊城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政委表示,聊城出台了《聊城市黄河防汛职责》,旨在进一步落实落细黄河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厘清各单位黄河防汛职责,为确保黄河防洪安全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黄河防汛责任制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分包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班坝责任制等。按照《防洪法》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各种防汛责任制的核心,对夺取防汛工作的胜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马政委介绍,《聊城市黄河防汛职责》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
(一)各级行政首长的黄河防汛职责。主要包括:推动制定本行政区域黄河防汛相关法规、政策,负责组建本行政区域黄河防汛指挥及办事机构,加强黄河防汛能力建设,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黄河洪水防御预案,研究部署黄河防汛抗洪工作;组织指挥当地相关部门、单位、团体、沿黄干部群众等参加黄河工程巡查防守、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抗洪抢险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黄河防汛职责。主要是组织领导全市黄河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防总、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部署全市黄河防汛工作,指导监督黄河防汛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黄河重大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指在聊城黄河河务局下设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承担黄河防汛日常工作。
(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的黄河防汛职责。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防总、省防指和市防指决策部署,落实黄河重大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制定黄河防汛专项预案(方案)并开展培训演练,组织开展行业系统防汛检查和隐患大排查,落实应急值守,及时提出防汛建议并报送各类信息,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黄河防汛抗洪相关工作,确保黄河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