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9日讯 6月9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稳经济促发展—惠民惠企政策解读”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解读聊城市激发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聊城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牵头制定了《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和《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会同市发改、财政、统计、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在聊城市购买新乘用汽车,并取得聊城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牌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8月31日。
参与范围:一是汽车销售企业。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组织企业自主报名,通过资料审核、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二是车辆条件。活动期间,在聊城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以及以报废旧车购置的以上两类新车(二手车除外)。三是领券主体。领取消费券时,手机GPS定位聊城(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云闪付APP),消费券发放期内在聊城市内购买乘用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省内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的个人。活动期间,每位购车人只能领取一次消费券。
消费券发放标准:
一是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二是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三是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1条至第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资金筹措: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25%,县级财政承担25%。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按一定比例配资让利,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目前聊城已有10个县(市、区)出台了配套措施,例如东昌府区、开发区出台了《东昌府区促进汽车消费叠加支持措施》,叠加补贴最高可达10000元。
消费券的申领:本次汽车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购车人可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登录首页在本地专区选择“政府消费券”,选择“聊城市”,点击“资料上传”,按照上传模板上传相应资料。资料上传后,由市商务投资促进局进行初审,市公安局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逐批通过聊城商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后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
消费券的使用规则:本次消费券的使用范围为在聊城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已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