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7日讯 记者从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获悉,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聊城市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聊城市在落实国家和省现有汽车消费政策基础上,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二、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三、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本政策措施第一条至第三条消费券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25%,县级财政承担25%。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按一定比例配资让利,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要加强汽车消费政策宣传,举办汽车展销、汽车下乡等活动,扩大汽车市场供给。
取得聊城市域内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发票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本政策措施,活动期限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延长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635-2119105(电话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