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4-09 22:48: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9日讯 4月9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孙某某等29人诉被告冠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冠县人民政府县长崔新乐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聊城市首例县级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因彭楼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冠县人民政府在未取得有权机关征收批文的情况下,占用了孙某某等29人的承包土地。该占地行为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土地补偿费、农作物收益、维权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七百余万元。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2个多小时的质辩,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鉴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2019年以来,聊城市委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这一根本点出发,高站位地多次强调“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社会,必须首先建设法治政府”,并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3月18日,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度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全覆盖。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与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等部门密切协同,通过庭前督促、定期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持续推动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占比27.12%。与之相对应的是,行政机关败诉率降至4.4%。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耿建 王婷婷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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