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28 23:48:11
齐鲁网聊城11月28日讯 记者从聊城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获悉,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着力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淘汰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包括“黄改绿”车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山东省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淘汰排放标准为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
《方案》要求,对纳入淘汰范围的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不再予以办理变更、转移登记,督促限期办理注销登记。2018年12月31日前,对所有未淘汰车辆,向社会发布公告,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公告牌证作废,并将车辆信息录入集成指挥平台实施动态查缉。2019年1月1日起,对纳入淘汰范围的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一律不予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性能检测、环保检测检验、检测。
11月28日,开发区交警大队将开发区辖区内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车辆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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