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27 21:23:11
齐鲁网聊城11月27日讯 近日,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宏祥热力公司举报,东兴街有住户在供热管网处私自开口盗热取暖,执法队员立即赶至现场进行调查。
经核实,2015年七月份,东兴街住户孙某为逃避缴纳暖气管道开口费及取暖费,趁地下供热管道无压力时,用气焊在直径为2.5英寸的供热主管道上钻孔并焊接直径为1.2英寸的ppc管,通过对供热主管道支撑柱进行拆卸、改装,将PPC管隐藏在支撑柱内部,埋至地下并向北30米顺至自家外墙根,又将管道翻出地面穿墙入户,连接6组暖气片,为三间(共计71.38平米)平房供暖。
为掩盖其盗热取暖的违法行为,同时防止路面上方的PPC管道被来往车辆撞坏,孙某用水泥、沙土等对地上管道进行覆盖。据统计,当事人孙某机关算尽的违法盗热取暖行为,给宏祥热力公司造成共计8079.63元的经济损失。
目前,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孙某限期整改,将破坏的取暖管道设施恢复原状,并依法赔偿宏祥热力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孙某的违法盗热行为虽隐秘,仍难逃法律追责。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案依法查处,并依照上述规定,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盗热取暖行为给供热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严重侵害了合法取暖用户的利益,同时,改装供暖管道也埋下了很多安全隐患,当事人会因一时的投机取巧,受到治安甚至刑事法律的严厉处罚。
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请自觉规范用暖行为,严禁擅自改装供热主管道、妨碍取暖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将自建的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不得擅自在室内采暖系统上安装放水阀门、排气阀、移动和增大散热器,不得擅自转供热、扩大用热、改变用热性质及运行方式。同时,欢迎市民朋友对有损用热设施或影响供热的行为积极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635-702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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