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23 23:00:11
齐鲁网聊城11月23日讯 记者从茌平县人民法院获悉,11月22日,茌平县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韩屯镇原人大主席王峰涉嫌贪污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在茌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茌平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峰在2013年至2015年,利用其分管茌平县韩屯镇农业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非法截留等手段,贪污公款数额686124.90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判决认定2007年8月31日凌晨,被告人王峰纠集其他三人以破布蒙面并携带棍棒,采取断电、掇门等方式强行闯入被害人逯某某家中,将被害人逯某某打伤,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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