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03 15:53:11
齐鲁网聊城11月3日讯(记者 王慧)记者从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 按照环保部《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大气函〔2017〕1652号),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1月4日至8日可能出现4天的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因此,聊城市于11月3日18:00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1月4日零时起启动Ⅱ级响应措施;请各有关部门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暂行)》落实措施,预计本次预警将于11月7日24:00解除。
根据应急预案,响应期间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倡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3)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2.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钢铁行业:烧结、球团生产线全部停止生产;商品砼生产企业停产;(为民生工程或其他特殊工程供给原料的,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生产);
水泥粉磨站:采暖期非错峰生产时段及非采暖期应急停产;
煤气发生炉: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
焦化企业:延长出焦时间至48小时以上;
铸造企业(包括使用电炉、天然气炉的)停产;
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产;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30%以上(较玻璃行业排放标准)
胶合板生产企业停产;
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化学品制造行业(不含生产水性涂料、油墨、胶黏剂企业)、涂料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工序、印刷行业(塑料软包装、印铁、制罐企业),家具制造(使用溶剂型涂料)限产50%,以生产线计。
(2)扬尘控制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全市范围内道路增加两次保洁频次、建成区增加四次保洁频次;强化对建筑工程、道路市政工程、拆迁工地作业的监管,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予以停工。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两次洒水降尘。
(3)综合性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及物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市区、县(市)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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