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22 17:49:05
齐鲁网聊城5月22日讯(记者 赵志鹏 通讯员 张亮 李晓青)记者从东昌府区公安局获悉,5月19日晚,家住东阿县的金某在东昌府城区某小区内,因停车问题与小区居民王先生发生争执。金某因情绪激动,竟在车内拿出一把“手枪”,威胁王先生。王先生见此情形立即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将金某抓获。
古楼派出所民警来到事发现场后,在金某车内收缴了“手枪”。随后,经验证是一把玩具塑料手枪。据违法人金某交代,当时发生争执的时候,由于情绪激动,只是想用玩具塑料手枪震慑王先生。
据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东昌府警方已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金某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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