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晚报
2017-05-12 09:34:05
10日下午,聊城市出租车改革网约车管理新政出台稳定评估座谈会在聊城市中和社会服务评估中心召开。主管部门代表、行业专家代表、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等共同出席了此次座谈会,对即将出台的《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聊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了建议。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市交通运输局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讨论修改,起草了《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并计划于近期公布实施。
据介绍,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分别对出租车及网约车的准入门槛、经营权、价格机制、处罚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此次改革的重要一环,由聊城报业传媒集团牵头成立的“第三方评估+智库”机构聊城市中和社会服务评估中心接受委托,承担了此次新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聊城市共有传统巡游出租客运企业32家、巡游车2880辆、从业人员5000多人。其中市城区9家企业、巡游车1416辆。主要车型为新捷达、新桑塔纳、伊兰特等。出租汽车行业在城市交通中占比虽然不高,却事关人民群众出行和社会稳定大局。出租汽车行业在解决群众出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在部分区域与时段也存在出租汽车“打车难”、行业服务质量不高、市民多层次出行需求得不到满足等现象。特别是2014年网约车进入聊城市以来,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众出行的同时,也因其无序发展和不公平竞争,导致传统巡游车营收下降、空驶率提高、驾驶员流失,行业矛盾等问题进一步凸显。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坚持鼓励创新、依法行政、维护稳定、部门联动的原则,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都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地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具体思路,网约车的数量、规模、车型、运价以及标志等一些重要问题授权给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为此,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起草了《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予以配套实施。 ( 记者 刘亚杰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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