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27 14:52:03
齐鲁网聊城3月27日讯(记者 赵志鹏 通讯员 张晶)27日,聊城市交警部门通报最新一批终生禁止驾驶人员名单。记者注意到,名单中共有6人,其中2人为无证驾驶,5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犯罪。
据了解,终生禁驾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酒驾或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具体名单如下:
聊城两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案例一
聊城市“10.16”交通肇事案件。2015年10月16日,东昌府区郑家镇田村田某某无证驾驶套牌(鲁PYXX85)面包车(载靳某某、田某某),沿临商路自北向南行驶至临商路莘县河店镇派出所门口时,与自东向西骑人力三轮车的被害人杨某某发生相撞,致杨某某当场死亡,田某某驾车逃逸。经认定田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田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16年8月26日21时36分许,郭某某驾驶鲁P71XXQ号小型轿车沿省道260线由南向北行驶至32KM+900M处时,与前方顺行马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致使马某某死亡,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郭某某驾车逃逸。经经认定,郭某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2016年12月21日,郭某某被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7年2月8日,聊城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郭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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