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8 17:17:03
聊城市妇联副主席、市妇儿工委办主任尹保军做客“12345”市长热线。
齐鲁网聊城3月8日讯(记者 左新新)今天上午,聊城市妇联副主席、市妇儿工委办主任尹保军做客“12345”市长热线。市民赵女士拨打热线求助,她与前夫2010年离婚,但离婚未离家,前夫有暴力倾向,经常打骂她。赵女士想寻求妇联帮助,进行维权。
尹保军耐心聆听了赵女士的诉求,并承诺下线后会帮助赵女士协调处理此事。那么妇女遭遇家暴,到底应该如何采取正确的方式维权呢?
尹保军介绍,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当妇女遭遇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不能报警的,要大声呼救,事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可以到双方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求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起诉前要收集好“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这些是证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最直接、最有力证据。
为有效预防及制止家庭暴力,市妇联通过开设12338妇女权益热线、与民政局联合在救助站建立反家暴庇护中心、与公安局联合在基层派出所建立反家暴受理点、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举措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帮助与服务,同时,2016年,市妇联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出台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推动市法院出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操作细则》,完善了相关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反家暴法》。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综合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尹保军表示,全市妇联组织会一如既往,根据法律赋予妇联组织的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反家庭暴力的工作。一是要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引导家庭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通过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来引导家庭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家风。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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