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6日讯 7月6日,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聊城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不良信用积分的通报。
针对聊城荣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在销售场所发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误导消费的违规销售行为,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6月29日对其进行通报并给予企业不良信用计分。
依据《聊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试行)》(聊建字(2020)115号)《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鲁建房字(2019)37号),决定对其控股母公司聊城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关联惩戒,实施企业不良行为信用记分,扣减2.5分,执行期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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