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2018-12-25 11:27:12
近日,记者从《关于分级诊疗转诊工作程序的通知》中获悉,在分级诊疗转诊过程中,聊城将调整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并办理了转诊手续的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以引导群众主动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
通知要求,除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病例按需转诊外,符合上转或下转指征的患者,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逐级转诊和双向转诊原则向上级或下级医疗机构转诊。进行转诊治疗或康复的患者,需经主治医师、科室主任、患者同意,填写《聊城市分级诊疗转诊单》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并通过“聊城市区域协同分级诊疗平台系统”进行转诊信息操作。
其中,符合上转指征的主要为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有限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置的病例以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性防治机构治疗的病例。
符合向下转诊的主要指征为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急需康复治疗的病例;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各种恶性肿瘤病人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慢性病病例;精神疾病病情稳定可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以及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记者了解到,在转诊过程中,对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向下转诊的患者,接诊基层医疗机构凭上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单》,免收诊察费,并优先安排住院治疗。对于急危重症疾病、儿童、70岁以上老年人、户口居住地分离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医疗机构就诊,按有关规定报销。
同一疾病再次入院治疗患者,可直接选择原救治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记者 袁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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