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9-06 17:27:09
齐鲁网聊城9月6日讯(通讯员 李晓辉 武英杰)9月6日,聊城高速交警支队高唐大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早上7时许,执勤民警在高唐收费站对一辆棕色小型轿车检查,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称驾驶证件在后备箱,一番翻找后将驾驶证拿了出来,细心的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证信息与驾驶员宋某体貌特征相差巨大,驾驶证并不是驾驶员宋某的。驾驶员随即改口称:自己忘记带驾驶证了。
经民警查询,宋某从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面对铁一般的证据,驾驶员宋某承认了违法事实。随后,民警耐心的向驾驶员讲解无证驾驶的危害,随对驾驶员宋某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处罚。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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