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日报
2019-05-27 15:42:05
近日,为规范聊城市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聊城印发了《关于明确聊城市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暂行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聊城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文件规定,超限运输车辆停车服务费项目分为货物装卸、倒装费、货物看管费和超过扣押期限的停车服务费。文件明确,超限车辆货物装卸、倒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当事人可先自行卸载。当事人自愿委托停车场装卸、倒装的,停车场可收取装卸、倒装服务费,双方应签订委托协议书,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货主自己装卸货物的不得收费。货物装卸费为15元/吨、货物倒装费为20元/吨。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超过免费保管时间的,车主应向停车场交纳货物看管费,货物看管费收费标准为2元/吨(立方米)•天。扣押车辆在法定扣押期限内或因扣押行政机关原因超过扣押期限的,期间发生的停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除此以外超过扣押期限的,车主应交纳停车服务费,大型车为30元/车•天,中型车为20元/车•天。
(记者 叶晨雯 通讯员 姚海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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