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晚报
2018-05-04 16:42:05
3日上午,全市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企业约谈会召开。市交安委、公安交警、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对全市73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约谈和培训。
按照要求,各企业要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到岗、到人到工作环节,坚决杜绝出现责任盲区,5月10日前,必须将所属车辆的违章、逾期检验、逾期报废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消除。
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些运输企业动态监管系统日常成为摆设,根本无人值守,只有检查时才开启,严重不负责任。
按照要求,运输企业要确保GPS定位系统全部在线、正常运行、监控有效,监控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发现违法问题及时通知纠正,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对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解除聘用或调整驾驶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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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占全市事故总量22%
本报讯(记者 刘亚杰 通讯员 张晶)3日上午,记者了解到,2017年,全市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8.21%,实现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零发案”。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重点客货运企业近千家,客货运重点车辆9.7万多辆。今年以来,涉及客货运车辆的交通事故占全市事故总量的22%,超载超限等严重交通违法仍然高发频发。据介绍,去年我市查处交通违法量同比提升了70.6%,今年以来,我市针对货车超限超载的举报几乎每天都有。
2017年以来,全市有649家客货运输企业、1017辆客货运车辆发生超员、超载违法行为,占企业总数的65%;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客货运车辆违法达到52503起,涉及车辆9957辆;个别货车多次出现超载违法,东阿第十运输公司鲁PG5758、高唐昌达运输公司鲁PG1116,东阿县第一运输公司鲁P66955号货车,均存在5次以上超载被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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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县(市、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
本报讯(记者 刘亚杰 通讯员 张晶)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月起《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正式实施。按照责任制规定要求,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并接受约谈。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法定条件、程序发放许可证照或者作出其他审批决定,对存在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未及时组织整改或者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隐瞒不报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处置不当、抢救不及时、导致事故后果扩大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形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刘亚杰 通讯员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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