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晚报
2017-11-18 10:50:11
本报讯(记者 张目伦)11月16日,聊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猷滨在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我市停征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于2017年4月1日起,不再向前来办理登记的当事人收取9元婚姻登记费和250元收养登记费。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是党和政府减轻群众负担、便民利民惠民的重要举措,市民政局在窗口公开公示了中央部委停征文件和监督电话,做好政策解释引导工作。
此外,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全市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这9个国家包括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
李猷滨说,我市设有9个婚姻登记机关,共有59名婚姻登记员和20名收养登记员,婚姻登记量年均7万余件,收养登记量年均100余件。各县(市、区)在婚姻登记机关持续开展免费颁证和婚礼式颁证服务,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和心理咨询,强化其家庭责任感,倡导文明风尚。目前,参加颁证仪式的当事人已占结婚登记总人数的50%以上,部分婚姻登记处达到90%以上,婚姻家庭辅导满意率达95%,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婚姻家庭矛盾,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各县(市、区)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市儿童福利院引进特需儿童对口帮扶项目,组织与国际收养组织合作的“希望之旅”活动,促进大龄、重残儿童回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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