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6日讯 中秋将至,为规范节日月饼市场价格秩序,制止“天价”月饼等现象,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月饼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提醒从事月饼生产、销售活动的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
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从事盒装月饼销售活动,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对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和提供定制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督;为平台内经营者记录相关交易信息提供必要技术条件;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等强制性标准,对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平台内经营者,禁止在电子商务平台内从事月饼销售活动。
行业组织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全市各月饼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月饼经营者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请保存好有关票据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