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11-15 09:31: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5日讯 记者从聊城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临清市城区集中供热系统已于11月11日平稳启动,供水温度、压力正常。供热初期,存在气堵、循环不畅等客观情况,容易造成用户间供热效果差距较大。由于部分用户私自放水,导致供热系统失水严重、每日失水近万吨,严重影响周围邻居供热效果。这种情况下,甚至会造成供热系统水力失衡,从而导致管网瘫痪、大面积停暖的严重后果。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应当妥善使用和维护自有供热设施,不得有下列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处以最高五万元、个人用户最高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供热企业,加大对居民用户和饭店、宾馆、洗车房等商业用户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热水行为的检查力度。检查发现擅自放水行为后,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供热公司将按照《供热合同》采取封阀、停供等措施,严重的将解除供用热关系、停止供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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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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