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08 18:10: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8日讯 贷款到期,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却想方设法骗取他人的贷款!近日,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对赵某宾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某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退赔被害人尹某某人民币15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宾安排赵某桥帮助被害人尹某某从冠县某银行贷了一笔15万元的贷款。2013年9月29日下午,在得知该笔贷款下来后,被告人赵某宾指使赵某桥编造虚假理由,隐瞒真实用途让赵某桥将被害人尹某某的银行卡拿走并获得其密码。随后,赵某桥将尹某某银行卡上的15万元取走,在明知赵某宾资不抵债、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用来归还赵某宾所用的到期贷款。
冠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冠县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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