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21 23:27:08
齐鲁网聊城8月21日讯 8月21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布全市新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这份名单上,被终生禁驾的9人均为男性,其中年龄最大的已达69岁,最小的27岁。“上榜”的9人中,有7人是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有两人是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具体名单如下:
公布禁驾名单的同时,聊城交警还公布了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2018年1月18日22时许,张某雁驾驶鲁P***WZ号小型汽车(载张某涛、张某龙),沿临商路自南向北行驶至临观路马桥铁料市场门前时,与对行的高某垒驾驶的鲁RC****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正面相撞,致张某涛当场死亡,张某雁、张某龙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张某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经检测,张某雁的血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168.41mg/100ml,属于醉驾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认定,张某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018年8月3日,张某雁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9年8月14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莘县大队对张某雁做出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2018年5月3日22时0分,许某与朋友饮酒后在回家的路上,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高唐县鼓楼路文昌苑小区西门口,听到手机响,低头看微信没有注意前方车辆情况,与前方孔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孔某受伤。
经调查,许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36.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6月5日,许某被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2019年6月25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许某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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