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25 11:37:07
齐鲁网聊城 7月25日讯 7月25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发布关于敦促邹玉志(邹超)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及征集举报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2018年11月份以来,聊城市公安局统一指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茌平县公安局打掉了以邹玉志(又名邹超、邹玉恒,原茌平县振兴办事处北关村支部书记)为首的犯罪组织,破获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工作精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推进办案工作,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警方针对该组织中的三类违法犯罪嫌疑人、涉案人员发布公告,公告如下:
1、对于参与邹玉志组织的严重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敦促投案自首,放弃幻想,争取依法从宽处理。
2、2006年以来参与邹玉志(邹超)、邹玉鹏(邹六)等人在废旧金属收购、带车领域组织的轻微寻衅滋事活动的涉案人员;参与少量追索高利贷债务,未实施殴打等恶劣行为的涉案人员;在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中参与“站场子”助威等活动的涉案人员,敦促以上人员尽快到案说明情况,争取主动。主动到案,且如实陈述自己参与的违法犯罪活动情节的,将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不追究刑事责任。
3、敦促部分雇佣、请托邹玉志(邹超)组织成员处理交通事故、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等事项的涉案人员,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审查确定未参与其他犯罪活动,确属情节轻微的将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不追究刑事责。
公安机关郑重告诫:上述人员在2019年8月5日前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配合调查,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窝藏、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将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群众继续反映、举报邹玉志(邹超)等人违法犯罪线索;欢迎群众反映、举报“公告”上述三类人员的有关线索,凡举报情况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给予3000——10000元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0635-7171110 (徐警官) 15336353377;
邮寄地址: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刑侦大队。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635-8271275,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635-8271275,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