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09 20:22:05
齐鲁网聊城5月9日讯 5月9日,临清交警大队发布一则悬赏通告。2019年4月17日19时许,在临清市临高路杨千户村口处,一辆蓝色农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时撞击一辆同向行驶的自行车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受伤,肇事农用三轮车逃逸。
请知情者积极与警方联系,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并协助破案的,经查证属实,警方将给予贰仟元(¥2000)奖励,并予以保密。
望肇事车辆司机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联系电话: 刘警官17806352606或拨打122、110
警方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就是交通肇事逃逸。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事故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主动接受交警部门调查,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切不可驾车或弃车逃逸。
交通肇事一旦逃逸将加重处罚。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交警部门还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如造成伤者因抢救不及时死亡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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