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聊城
2018-11-21 16:24:11
近日,记者从聊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全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管理形式调整工作,聊城市物价局会同聊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2018年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学校收费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全市非营利性中等及以下民办学历学校2018年秋季开学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2017年秋季开学收费标准执行,已收学费及住宿费的学校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多退少补。2019年秋季开学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记者 袁志威 通讯员 姚海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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