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日报
2018-06-01 12:49:06
“四新”企业是指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企业的发展,是新旧动能转换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市出台多项措施,加大对“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培育“四新”企业。我市对被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独角兽”“瞪羚”“创新优胜”企业的,市财政分别按不低于省级奖金的30%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强“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新创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3年孵化期内,每成功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奖励10万元,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对市评选认定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加大“互联网+”融合发展投入力度。建立“云服务券”财政补贴制度,凡民营企业“上云”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设立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配送服务中心和农村服务站建设,打造县级电商综合服务中心。鼓励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参加山东省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对入围的企业(团队),市财政给予2万元资助;对入围国家创新创业大赛的,给予5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和省奖励的,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的民营企业,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来聊新设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结算中心或智能型总部的中国500强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记者 张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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