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新闻网
2018-03-20 14:12:03
为进一步保护黄河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山东从今年起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据悉,在禁渔期内,我市管辖范围内的黄河干流均为禁渔区,起点为阳谷县阿城镇,终点为东阿县牛角店,在此期间,禁止所有捕捞类型作业。此外,黄河支流金堤河也在禁渔范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禁渔规定严格详细,在禁渔期内,严格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具入库、停止一切捕捞活动,努力实现“河中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河鱼”的管理目标。在禁渔期内,将严厉查处迷魂阵、深水张网、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捕鱼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因科研调查或驯养繁殖等活动需要采捕黄河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个人垂钓不属于捕捞类型作业。
记者了解到,春季正值鱼类产卵和幼鱼快速生长期,一条发育到性成熟阶段有繁殖能力的雌鱼在繁殖期内可繁殖成千上万条小鱼,禁渔既能保护渔业资源,又有利于维护生态平衡。“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市民休闲垂钓虽不受影响,但为了保护鱼儿,建议垂钓爱好者尽量减少垂钓活动。腹部较大的鱼极有可能是处于繁殖期的雌鱼,如果钓到这种鱼,市民最好将其放生。”相关人士建议说。(记者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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