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4日讯 日前,经聊城市政府同意,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7月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的通知》,决定继续实施汽车消费券、家电消费券发放政策。
继续发放汽车消费券。继续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商投字〔2022〕24号)和《关于印发聊城市商用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的通知》(聊工信发〔2022〕57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申领流程、使用规则开展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支持消费者在市内购买乘用车、商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7月份新发放800万元乘用车消费券,用于2022年7月当月在聊城市购买新乘用汽车,并取得聊城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共计800万元,数量有限,以申请时间为序,发完为止,申领消费券金额和剩余资金额将每日对外公布。商用车消费券发放时间延长至7月底。
继续发放家电消费券。继续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家电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商投字〔2022〕39号)规定的家电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消费者在市内购买家电。全市发放1100万元家电消费券总额不变,核销时间延长至7月底。支持范围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基础上,增加燃气灶、抽油烟机2类商品。
同时,支持举办多形式促销活动,推动汽车、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参与消费券活动,提高消费券“乘数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