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8日讯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指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北京冬奥会虽然已经闭幕,但大家对“冰墩墩”的热度却丝毫未减,最近,聊城市查处了首例涉嫌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这也为同类违法行为敲响了一记警钟。
“这就是我们查处的侵权商品小夜灯,他的外形与‘冰墩墩’形象图案是一致的。”在高唐县市场监督局,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科长许洪近手持刚查处的小夜灯商品告诉记者,这家商铺经营者未能提供小夜灯的相关授权文件以及合法来源证明,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以商业为目的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商品的行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
据了解,为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意识,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从2021年11月15日起,聊城便在全市开展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形成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我们主要围绕商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电商平台等关键领域,加强了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的检查力度。”高唐县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科员万蒙蒙介绍。
目前,高唐县市场监管局已经对这起小夜灯侵权案件立案查处,对涉案当事人也将依法处理。不仅如此,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有商家经营的服装上印有冬奥会吉祥物图案,该商家未能提供相关授权文件和合法来源证明,同样被立案查处。
“接下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和打击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拳出击,开展专项行动,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持续震慑的高压态势,用实际行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高唐县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科长许洪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