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9日讯 车窗抛物是不文明行为,不仅破坏环境,甚至会造成人身伤害。近日,聊城交警支队度假区大队对一车窗抛物行为做出处罚,开出聊城市首张“车窗抛物”罚单。
在湖南路昌润路交叉口南,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银白色轿车在等红灯时,从车窗往外扔了一张废纸,被群众用行车记录仪抓拍了下来,并向交警部门举报。
接到群众举报后,度假区交警队迅速找到该车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车窗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影响了城市的整洁,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劳动,同时也抛掉了自身的文明素质。车窗抛物更是一种危险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前车抛物一旦撞击后车或者阻挡后车视线,后车紧急避让,易造成交通事故,所以车窗抛物有很大的交通隐患。”聊城交警支队度假区大队民警陈栋提醒各位驾驶员和乘客,禁止车窗抛物,千万别方便了自己,危害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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