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2 21:53:01
近日,聊城交巡警支队执勤三大队自主侦办了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执勤三大队民警在聊城七中门口附近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治理行动时,一男子饮酒后无端辱骂、殴打执勤民警,性质恶劣、影响极大,被依法送至聊城市拘留所行政拘留9日。
当日晚21时30分许,执勤三大队副大队长李文军带领大队民警在聊城七中门口附近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治理行动。行动期间,男子刘某福(37岁,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柯针寨村人)因之前其工友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处罚过,怀恨在心,站在路旁无端辱骂大队执勤民警,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影响极其恶劣。
于是,民警依法将刘某福强制带离现场。在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刘某福非但不服从管理,反而继续辱骂执勤民警、踢踹警车后门。在执勤民警将其送往新区派出所约束酒醒过程中,刘某福继续辱骂执勤民警。
到达新区派出所后,刘某福的情绪愈演愈烈,甚至从民警身上扯下执法记录仪,重重摔在地上,造成执法记录仪严重损坏。在派出所值班室民警控制刘某福时,其起身用右手重重打到民警左脸上,并将民警帽子打掉。
经执勤三大队侦查,该男子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送至聊城市拘留所行政拘留九日。该案的处置,极大震慑了暴力抗法、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安交警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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