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晚报
2019-01-03 23:07:01
2019年1月1日10点30分左右,东昌府公安分局聊大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东昌府区某小区门口有人在禁放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固定证据,同时依法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李某传唤至聊大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 2019年1月1日,违法行为人李某在东昌府区某小区经营的画室开业,为增添喜庆,李某当日在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张某经营的土杂门市部购买烟花爆竹,并在其店门口燃放。
经审讯,李某对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东昌府公安分局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行政处罚罚款500元;对张某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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