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0-10 23:31:10
齐鲁网聊城10月10日讯 近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件。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前妻于今年的5月份协议离婚,因前妻不同意与其复婚,也不同意借车给其使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非常生气,遂产生报复心理,把前妻的车破坏。
2017年9月2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向前妻借车未果,骑电动车来到前妻的停车处,将前妻的黑色奔腾B50轿车驾驶室内前挡风玻璃、手刹把手、档把、音响系统、转向操纵杆、雨刷操纵杆、手扶盒、遮阳板等物品损坏,并把一袋白砂糖全部倒入发动机内,致使发动机毁坏,损失价值达二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目前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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