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6日讯 古树名木是自然资源中的瑰宝,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科学、经济、文化价值。《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16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杜蕾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
杜蕾介绍,《条例》共24条,从明晰古树名木范围、厘清部门保护管理责任、完善保护管理措施、列明禁止损害行为等方面,科学引导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是聊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的行动指南。
实行分级保护,明确保护范围。对名木和树龄五百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三米;对树龄三百年以上不满五百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两米;对树龄一百年以上不满三百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一米。对于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遵循自愿原则。纳入保护名录的古树后备资源,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保护措施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与所有人、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商定。
盘清古树名木资源,实行“一树一档”。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巡查制度,规定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后备资源每年巡查一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巡查频次;同时,规定在巡查中发现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后备资源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存在问题或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养护措施。明确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后备资源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
坚持日常养护与专业养护相结合。明确不同情况下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的确定。明确古树名木的专业养护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则由养护责任人负责。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日常养护要求。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养护协议约定,做好松土、浇水、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工作,防止自然灾害对古树名木造成损害,并避免不当用药、粗放式修复等破坏性保护情形的发生。同时,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护级别、养护状况、费用支出等情况,给予养护人适当补助,并无偿对养护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养护知识技能培训,为日常养护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