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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复查不合格取消资格,聊城高品质住宅项目名单实施动态管理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赵赫

2024-10-13 16:48:10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3日讯 记者从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聚力攻坚看进展”主题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专场上了解到,为加快推动全市住宅品质提升,发挥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根据《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和《聊城市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结合聊城实际,聊城市住建局出台了《聊城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申报条件及认定管理办法。

据了解,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申报条件包括基础条件和提升条件。《聊城市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10项基础条件和14项提升条件。新建住宅项目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应将不少于8项提升条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建住宅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通过规划或者设计方案变更等方式,有品质提升可能的,应将不少于6项提升条件纳入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既有住宅项目申报高品质住宅的,明确了11个申报条件。交付使用满一年,并满足不少于其中8项提升条件,即可申报。

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质量第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试点项目每年不定期申报,聊城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推荐的工程项目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抽查和综合评审。通过综合评审的,确定为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予以公布并监督指导。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确认后,即时推送至相关部门并落实支持政策。目前,聊城组织开展了聊城市首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单位申报、现场核查、综合评议,君奕府等19个项目被确认为全市首批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

对于高品质住宅项目,聊城将实施降低开发企业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提高购房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可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大对开发企业融资支持以及支持项目评优树先等政策。试点项目名单实施动态管理,项目建设全过程、交付使用后,经检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试点资格。

闪电新闻记者 赵赫  聊城报道

[责任编辑:赵赫 左新新 李娜 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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