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拍设备:鲁P9366警(警用摩托车)、鲁P9200警(警用摩托车)
抓拍地点:北至周公河(不含济聊高速路)、南至东昌路(不含东昌东路)、东至光岳路(不含,但包括建设路光岳路路口)、西至海源路。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
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将于2025年1月3日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车载移动交通违法抓拍设备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