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21 21:52:08
齐鲁网聊城8月21日讯 一男子途径高唐县,因为缺钱,连盗三家门头房!近日,高唐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朋友赌气,遂骑自行车从曲阜到了滨州,后来又从滨州骑车准备回曲阜,途径高唐时,因为缺钱便产生了盗窃的想法。
记者从高唐县检察院获悉,7月14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用铁棍别锁、破坏玻璃门门把手的方式先后盗窃了高唐县大顺小区的3家门头,窃得现金900余元。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蹲在路边休息时,因为形迹可疑,被公安局巡逻民警带至刑警队。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还有过盗窃前科,2015年刑满释放后,因在滨州市滨城区一家婚庆中心盗窃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滨州市公安局批拘在逃。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高唐县大顺小区连续盗窃3家门头的行为,应认定为多次盗窃。犯罪嫌疑人王某曾经故意犯罪,且多次实施盗窃,涉案价值2000余元,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径行逮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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