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2日讯 “我多次参加公开听证会,办案检察官通过法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我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日前,高唐县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召开了由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案件双方当事人参加的公开听证会,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徐清明在听证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据了解,今年6月份,为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做好全面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实现检察机关高质量能动履职,打造检民新模式,构建涉农检察新格局,高唐县检察院从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农企业家和农村党支部书记中聘请12名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
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与检察机关召开的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参与检察人员接访群众,参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调查核实以及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效果验收等,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履职中发现涉及法律监督案件线索的,收集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意见建议移送检察机关,并参与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宣传、联合调研等活动。
2022年5份,王某与李某各自驾驶电动四轮因在公路上发生轻微剐蹭而发生互殴,致使李某左眼受伤。案发后,经公安机关鉴定:被害人李某之损伤属轻伤二级。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本案属于民间纠纷引发轻伤害案件,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认罪悔罪,且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依法拟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观点,听不进别人的良言,必然导致矛盾升级,凡事要换位思考,现在毕竟法律比较健全,‘谁的拳头硬谁有理’的时代已不复存在了。”联络员徐清明在听证会上说到。他长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在化解群众乡村邻里矛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是乡村振兴的领头人,政治素养较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强,在公开听证过程中,能够对症下药,让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起到不一样的办案效果,”办案检察员介绍,今年下半年以来,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参与公开听证、公正宣告15件,接待群众来访33次,向检察院移送法律监督案件线索26件,参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6次等,提高了检察司法“透明度”,消除了案件当事人的法律疑惑,化解了矛盾纠纷,拓宽了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提升了法律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