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日报
2021-10-08 17:41:10
10月1日,女孩以“国庆”两个字为背景拍照留念。 许金松 摄
10月1日,市民的车上插着国旗。许金松 摄
10月1日,市民的脸上贴着“爱我中国”。许金松 摄
10月1日,一市民在光岳楼前给挥舞国旗的孩子拍照。 许金松 摄
非遗传承人邓淑梅创作“欢庆国庆”剪纸作品,祝福祖国。李政哲 摄
水城娃娃与国旗合影。张目伦 摄
□王仙明
国庆节期间,聊城大街小巷洋溢着热烈的节日氛围。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聊城开发区东昌路两旁的路灯灯杆上、市区柳园路沿街商铺外……鲜艳的五星红旗高高悬挂,以这种朴实、诚挚的方式祝福伟大的祖国生日快乐。
满城“国旗红”不仅扮靓了城市容貌,而且营造出欢乐、祥和、喜庆的氛围,笔者不禁为这满城“国旗红”叫好!
满城“国旗红”,激发爱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那是从旭日上采下的虹,没有人不爱你的色彩。一张天下最美的脸,没有人不留恋你的容颜。”这首传唱大江南北的《五星红旗》,每个人听后都会抑制不住内心澎湃的激情。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我们都会油然生出浓浓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五星红旗,是伟大祖国的象征和标志。红色象征革命,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神圣而庄严。爱国,并不抽象,更不遥远。守护国旗、热爱国旗,实为培植爱国情怀的方式之一。
满城“国旗红”,凝聚磅礴力量。9月28日,在国庆节来临之际,开发区蒋官屯街道滨河幼儿园开展“我向国旗敬礼”等活动。一面红旗,一曲红歌,祖国的概念在祖国花朵的心中扎根。以国旗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活动,聊城还有很多。爱祖国,爱人民,一颗红心永向党。高高举起“国旗红”,让红色基因和优秀的民族精神如春风化雨般融入我们的血脉,凝聚起磅礴的奋进力量。
国旗迎风飘扬,我们要守护好这最美的“中国红”。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针对升挂国旗的机构、场合、时间、仪式、位置、使用等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也有相关规定,如果违反规定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星红旗,你是我的骄傲;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为你欢呼,我为你祝福;你的名字比我生命更重要!”让我们一起向国旗敬礼,唱响雄壮、激昂的国歌,共同抒发对祖国繁荣昌盛的美好祝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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