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晚报
2021-05-19 14:56:05
按比例报销 双渠道供药 三定管理
聊城国谈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6月1日实施
5月17日,记者从聊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做好国家谈判药品与门诊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用药报销待遇,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国谈药品的保障对象、保障品种及报销比例等,并公布了纳入门诊保障的国家谈判药品名单及国谈药品涉及病种医保鉴定标准及支付限额,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该机制保障的对象为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待遇,符合医保病种鉴定标准且符合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我市从国谈药品中选取适宜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以及临床路径清晰、适用条件明确的药品,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在报销方面,参保职工门诊使用国谈药品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的比例支付。参保居民门诊使用国谈药品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65%的比例支付。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方面,依据参保职工、居民的治疗需要和医疗费支出情况,对部分国谈药品的年度基金支付金额与住院医疗费、门诊慢特病医疗费合并计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对部分国谈药品单独设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计入其他门诊慢特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我市对国谈药品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特药零售药店双渠道供药方式,实行“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定零售药店”管理。 (全媒体记者 张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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