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7日讯 为充分发动群众,严打各类违法犯罪,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合法财产安全,近日,聊城市高唐县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台了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公安部门鼓励市民积极举报以下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实施盗窃、诈骗,以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吸毒、制造、贩卖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实施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质等行为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传销等涉经济类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散发非法宣传品、聚众聚集传播等影响法律实施的违法犯罪行动或线索;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污染环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实施或扬言实施个人极端行为、暴恐行为,或故意传播、散布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的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以及其它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
举报人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应当为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并对案件侦办提供有益帮助的,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查处治安案件的,给予100元至500元奖励;侦破一般刑事案件的,给予500元至5000元奖励;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给予5000元至10000元奖励,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更高奖励。
此外,办法规定,同一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的,主要奖励对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人员,起同等作用的,主要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接到该举报时间先后为准。对同一案件举报人只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凡是故意诬告陷害,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为便于查证和奖励,举报人应当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因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举报电话:(0635)110、(0635)3982671
邮寄地址:高唐县鼓楼西路173号 高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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