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0日讯 近期,聊城市民政局发布了聊城市“十三五”时期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情况。“十三五”期间,聊城市持续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通过落实各项救助和福利政策,有效的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统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即时帮扶户中有5.8万余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1.4万余人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政策,2.4万余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1.8万余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2.4万余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在低保方面,2017年以来聊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按年度动态调整的省定扶贫标准。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将因残疾、患重病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到2020年10月,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达到8.7万人。聊城市城乡低保标准由2015年底的每人每月380元、216元增长到 2020年11月底的684元、511元,涨幅分别达到80%和136%。
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将传统“五保供养”升级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供养标准划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三档,持续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有集中供养需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入院集中供养,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城乡特困人员达到2.3万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2%。2015年底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70元、416元,2017年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由 2017年的每人每月630元、390元增长到 2020年11月底的每人每月1026元和 664元,涨幅分别达到62.8%和70.2%。
在临时救助方面,将临时救助划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全市乡镇(街道)层面全面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切实提升临时救助时效,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的分别按城乡低标准的3—6倍确定调整为分别按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重大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实现了临时救助标准的城乡统一。
聊城市出台了《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在原补贴基础上提标扩面,将低保老人高龄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统筹合并,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按照年龄段每人每月发放80元、100元、200元的补助,惠及人群由2016年的4500余人,提升到32263人,实现了低保老年人全覆盖。
“十三五”期间,聊城市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打破原有的“一乡一院”的发展模式,打造“多镇一院”“中心敬老院”的新发展模式,目前全市49处农村敬老院,41处为中心敬老院,占比83.7%。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东阿县敬老院全部实现公建民营,目前17处敬老院由千岛山庄、民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专业组织托管运营,有效提升了敬老院服务管理总体水平。
近年来,聊城市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资金2901.41万元,开展了“百村千户送温暖”“过暖冬过好年”“慈善扶贫 暖手暖心”“爱心助残”“关爱孤儿 送温暖”“慈善助医”“慈善书屋”等30余项涉及聊城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等各类帮扶救助活动,共支出善款2716.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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