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3-26 14:39: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6日讯 《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3月26日,聊城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聊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缓解停车难题。
据了解,《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2月31日聊城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2017年8月9日公布的《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聊城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同时废止。
《办法》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和场地条件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或实行白天与夜间、工作日与节假日等错时使用情况下,向社会开放,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
居住区、商业集中区等公共繁华区域,其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可以设置时段性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并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停车收费标准等内容。
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或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需由相关单位统一设置和施划。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的主道,桥梁、隧道及其连接线、匝道;大型公共建筑周围疏散通道、以及消防通道、盲道、无障碍设施通道,禁止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此外,《办法》还要求,医院可以通过设置独立进出口、实行车流单向通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疏解非就诊车辆停车需求,保障就诊需求停车供给,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
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
交通客运换乘场站等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可以设置落客区,用于机动车临时停靠上下乘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周边道路设置临时停靠上下乘客专用车位,并明示临时停靠时长。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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