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29 13:05:08
齐鲁网聊城8月29日讯 8月29日,聊城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丽出席并通报了市级预算管理和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有关情况。
预算体现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是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财政体制是调节政府间财政分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引导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风向标”。按照上级新要求,针对聊城市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和市级预算管理面临的新问题,市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了《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及《关于调整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
其中,《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中要求,要明晰权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可总结为“两放权”,即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权责设置,这是本次预算管理改革的核心。
“两放权”,一是处理好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管理上的职责关系。市财政部门主要根据财力可能和政策导向,负责事前预算编审和支出政策审核、事后绩效评价,不参与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中间事务;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印发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立项和验收等,对资金的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通过厘清预算管理权责,有利于各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财政预算与事业发展更好融合。二是处理好市级和县级在资金分配使用上的关系。改变层层申报、审批项目的做法,凡由县、区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原则上都采取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方式切块下达,严格控制市级项目法分配资金的规模,赋予基层更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改变以往项目审批链条长、环节多的状况,减少资金沉淀,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两放权”,部门和基层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得到全面确立,专项资金使用的决策权和自主权也得到充分体现,对有效激发各方面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当然,放权并不是“一放了之”。
财政部门重点在实施绩效管理、加大公开力度和强化外部监督三个方面作出了相关制度安排,确保放权后财政资金得到高效、安全、规范配置和使用。即:今年预算编制中,将资金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对未达到优良等次的项目资金直接按10%压减,必要时及时调整支出政策;市财政部门和市业务主管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设立公开专栏,实现信息集中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强化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执纪监督。以此确保预算管理工作和资金分配使用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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