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27 20:51:08
齐鲁网聊城8月27日讯 (通讯员 李晓辉 武英杰)8月26日,聊城高速交警高唐大队在高唐西执法站例行检查时,查处一起准驾车型不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辖区高速公路畅通平安。
当日晚8点10分左右,高速支队高唐大队民警值班民警在执法站正常开展勤务,严查过往车辆。在检查冀DS9***半挂车时,该车疑似反光条污损,当要做进一步检查时,民警通过智能平台发现副驾驶小伙在高速上驾驶车辆,民警经综合查询,该驾驶员王某属C1驾驶证,驾驶半挂车,属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96年小伙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将处于记分12分,2000元罚款的处罚。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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