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08 17:27:08
齐鲁网聊城8月8日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不断增长,在此背景下,有一些无教学资质的外国人来到国内,非法从事外语教学活动。近日,聊城茌平警方就查处一起外国人非法就业案件。
茌平县公安局振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外籍男子在茌平一家国际幼儿园教学。民警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县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经过信息系统查询,确认茌平县近期未新增加常住外籍人员。
这名外籍男子是否涉嫌非法居留或者非法就业呢?茌平县局及时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汇报,经过细致调查,查明该男子系巴基斯坦籍,22岁,持商贸签证入境。今年6月中旬从天津入境,7月初来到茌平后,既没有在24小时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又在未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的情况下,在茌平县某幼儿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
在取得相关证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茌平县公安局对该外籍男子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未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和罚款5000元(非法就业)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应持工作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应在24小时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并在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后,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同时必须具备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有确定的聘用单位;持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用人单位和来茌平就业的外籍人员,一定要提前了解出入境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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