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聊城日报
2019-07-29 17:31:07
7月26日,聊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联合召开集中治理城区“十乱”专项行动会议,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市容乱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全力打造人民满意城市。
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城区马路市场、消除私占公共空间经营行为;拆除圈占城市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还路于民;整治乱停乱放、沿街抛洒不文明行为,规范城区秩序,净化城区道路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整治区域以主城区及各市属开发区城区为主,逐步向乡镇延伸。治理行动从7月25日开始,集中整治期一个月。
根据任务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范围内主干道路两侧“十乱”现象的治理工作,指导各区抓好“十乱”整治工作;东昌府区及各市属开发区负责辖区“十乱”现象的治理工作;市交警部门牵头,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乱圈乱占,乱设道闸、门禁,乱设停车场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市教体局牵头,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对幼儿园乱圈乱占现象进行整治,凡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其办学资格;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凡拒不服从管理的门店将其纳入失信惩戒体系;各公安分局负责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治理工作和暴力抗法行为。
道路两侧的宾馆、广场、大型商场因商业需要经批准设置的道闸暂不列入本次整治范围;消防、交警部门出于防火、行人安全设置的阻车球、围栏等不列入整治范围。
城区“十乱”整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城市“要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事关提升城市品位和群众幸福感,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打赢大气污染攻坚战的要求。市城管委办公室和市创城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在治理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的,或包庇违法行为、干预查处工作的进行全市通报,情节恶劣的,申请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 记者 路子强 通讯员 张蕴)
“十乱”整治内容
1、乱圈乱占:乱设门禁、道闸,私自圈占公共空间设置停车场;乱拉绳索圈占或放置隔离物经营自行车停放点;沿街幼儿园乱设围挡,圈占城市道路;乱用交通锥、隔离墩、隔离桩等圈占门前公共空间现象。
2、乱停(摆)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向停放车辆;侵占城市道路形成的马路市场;乱摆桌椅形成的餐饮排档;流动摊点、店外经营、骑门经营、门前乱摆杂物、落地灯箱;绿化带内随意摆(栽)放物品等现象。
3、乱贴乱挂:在商店(报亭)门窗乱贴商品推销广告,乱挂商品物件等,在行道树、线杆、灯杆等乱挂灯带、乱搭电线、线缆;公共区域乱拉商业性条幅、广告气球等现象;在楼体顶部私自安装大型广告牌匾等现象。
4、乱搭乱建:临街建筑物立面随意设置防护网、吊挂物、遮阳伞(棚)、铁皮屋;乱搭棚屋经营以及其他乱搭乱建行为。
5、乱挖乱倒(撒):未经审批随意挖掘城市道路;往下水道乱倒垃圾、污水、餐厨油污;渣土、垃圾运输未封闭导致沿街撒漏等现象。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635-8271275,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635-8271275,诚邀合作伙伴。